经**州水利水电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和**州水利水电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于2025年8月26日评审,同意李泽江等73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同意罗学华等17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同意杨娟同志具备技术员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相关部门反映: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点击查看管理科:0872—****点击查看322;
****点击查看纪委监****点击查看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点击查看231;
****点击查看机关党委(人事科):0872—****点击查看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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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