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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发展,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按照《**市**区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现对**市**区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进行实施主体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金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210万元,****点击查看**社补助资金106万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104万元。
二、申报补助主要内容
2025年全区支持不少于3****点击查看**社、不少于6****点击查看农场**或改造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农机服务等生产设施设备。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纳入支持范围。
(一)补助环节
1.经济作物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蚕棚、蚕台: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接愈合室、育苗机械、小蚕共育室、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四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包括分选、清洗、切分、晾晒、烘干、冻干、分级、包装、脱水、盐渍、预冷、保鲜等设施设备。五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轨道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机库、运输机、轨道及轨道支架等相关设施设备。
2.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包括饲喂、环控、监控、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及养殖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能节水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三是支持**或改造****点击查看处理中心,包括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
3.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泵房泵站等。二是支持**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流水池塘养殖流水槽循环水养殖、圈桶及智慧渔业等渔业生产设施新(改)建,购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包括暂养净化池、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和生态环保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建设(不包含冷藏保鲜设施)。四是支持**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态渠道、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购置微滤机、尾水监测等设备。
4.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点击查看**中心。包括播种流水线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理区、秧盘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配备机械化智能化育秧装备。二是支****点击查看维修中心。包括维修车间、停机场、农机故障诊断设备、农机维修相关通用设备、机具维修常用零配件。三是支持**或改造农机具停放库棚。包括农业机械停放场、库、棚等的建设。四是支持购置农机装备。包括先进实用、绿色高效等设施设备,不得购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设施设备。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点击查看**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点击查看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补助时间:2025年启动建设项目均可申报。
(四)相关情况:若申报补助资金超过补助资金总额,在满足项目储备名单申报资金后,根据各申报主体的资金占比,同比例核减其申报金额。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2024年获评****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社,在上年度获得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优秀学员、获评****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农场优先纳入实施范围。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须从项目储备名单中择优选择,若项目储备名单中的申报主体数量不足,则从名单外补充遴选。
(二)申报条件
农****点击查看**社联合社,下同)满足以下条件:已纳入农业农****点击查看**社名录库并关联财务信息;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自筹资金的能力;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助。
家庭农场满足以下条件:****点击查看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取得“一码通”赋码并公开亮码;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有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书;有收支和生产记录;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社会声誉良好;有自筹资金的能力;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助。
四、申报资料
****点击查看**社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参照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截图;
5.合法的用地手续(土建工程提供);
6.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农民**社可以出具承诺函的方式对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自筹资金的能力,所申报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助、未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
****点击查看农场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参照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书;
5.****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银行流水;
6.生产记录档案资料;
7.****点击查看农场名录系统且信息完善截图、“一码通”赋码;
8.合法的用地手续(土建工程提供);
9.劳务合同或服务合同;
10.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社会声誉良好,有自筹资金的能力,所申报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助、未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
注: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提供的材料文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印章(鲜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一份。
五、遴选程序
****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区****点击查看财政局对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联合审查,最终确定的****点击查看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项目股。
七、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00。
2.递交方式:密封后现场递交。
3.联系人:董蜀,173****点击查看3155(项目股联系人)
赵星宇,159****点击查看7657****点击查看**社联系人)
薛建波,159****点击查看2596****点击查看农场联系人)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00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附件:1.****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表
2.2025年**社、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