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遴选秸****点击查看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改扩建)4个5000吨级以上标****点击查看中心),推动全市秸秆产业化发展。每个标****点击查看中心)经营面积应达到10亩以上,建设秸秆收储钢结构大棚、地面硬化、设施设备、收储中心配套的安全设施等。合理规划建立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全覆盖,带动区域秸秆饲料化消纳能力提升。
二、补助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点击查看**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建设意愿、符合土地使用要求,经自主申报、乡镇推荐、方案评审、结果公示等遴选认定程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
三、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用于与标准化收储点能力提升(**、改扩建)建设的相关投资(包含秸秆收储钢结构大棚、地面硬化、设施设备、收储中心配套的安全设施等),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补助程序
项目任务完成后,由市乡共同组成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材料要求
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秸****点击查看储运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秸秆综合****点击查看中心)建设申请表。
3、已备案的用地手续。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六、申报时间
请有建设意****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402室领取相关资料,并于2025年9月12****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生态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冠明;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36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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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