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
三、评审结果:因提交合格标书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项目废标。投标单位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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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