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新埭镇泖河村道路维修工程已由泖河村项立(20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新埭镇泖河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新埭镇泖河村。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混凝路路面1715平方米,重新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171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2025年新埭镇泖河村道路维修工程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19.9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19.9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5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市小额公共**(要素**)交易网(https://phxptztb.****点击查看.cn:8110/ping/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点击查看@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8月30日。招标人将于2025年9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14时00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小额公共**(要素**)交易网(https://phxptztb.****点击查看.cn:8110/ping/home)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未在**市公共**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市公共**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点击查看**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0435,注册网站**市小额公共**(要素**)交易网https://phxptztb.****点击查看.cn:8110/ping/home;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点击查看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
电 话:0573-****点击查看0096 电 话:173****点击查看9939
地 址:**市新埭镇 地 址:城南西路832号(**市城南西路与平善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2025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