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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区蓝莓种植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856.20元
评审报价:****点击查看856.20元
评审总得分:80.03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点击查看社区蓝莓种植项目。 施工范围:**连栋温室大棚约9000平方米、蓝莓栽植6565盆、蓝莓灌溉系统等。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施工图及采购人要求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胡玉琴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88571 |
四、评审专家名单:马兆国(组长)、梁发玉、丁玲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30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77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社区东幸大道
联系方式:夏先生0563-****点击查看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系方式:胡工 187****点击查看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563-****点击查看010
十、附件:
时间: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