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国道改造工程勘测定界

106国道改造工程勘测定界

发布于 2025-09-11
广东****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01条

立即监控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106国道改造工程_106国道改造工程勘测定界
106国道改造工程勘测定界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招标人名称 中标人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合同金额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106国道改造工程勘测定界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08-28 00:00:00
****点击查看102.450000
公告内容
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后,应于3日内完成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测绘必要资料不齐全的应在审核结束后7日内要求甲方补正资料。 2.测绘办理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不具备委托测绘主体资格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告知对方。 3.测绘办理过程中,如存在现场未满足施测条件或甲方提供的测绘必要资料不齐全等非乙方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测绘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向甲方发出项目办理情况或补正资料通知,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相应条件或资料,测绘时限相应顺延;若施测必备条件或资料无法满足测绘需要,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5.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的测绘成果。 6.乙方应保存测绘成果资料12个月,为甲方再次利用提供便利。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测绘成果及本合同履行该过程中获悉的有关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