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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富川****点击查看民政局附件)邮编:542799
联系电话:0774-****点击查看111联系人:_杨辉超
授权代表:杨辉超/0774-****点击查看111
****点击查看:我公司于2025年4月22****点击查看公司邮件送达的(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医用配套相关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有关问题意见,我公****点击查看公司所提出的意见内容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1 | 质疑事项1 | 监理大纲-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满分20分) (1)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1名:①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点击查看大学专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点击查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此项满分8分)②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10年及以上经验的得4分(担任总监开始时间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发证时间为准)(此项满分4分)。 |
事实依据 | 1、学历与履约质量无关,且全日制学历与约质量没有直接相关;2、担任总监理工程师10年及以上经验与履约质量无关,如果一个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项目履约期为1年,但中途项目停工了九年,满十年后才完成,并不代表这个总监理工程师有十年经验。 | |
法律依据 | 以上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上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以上的加分项不是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因素。 | |
质疑请求 | 质疑事项取消、更正 | |
关于质疑事项1的答复 | 质疑答复1 | 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
质疑事项2 | 质疑事项2 | 类似业绩(满分5分) 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点击查看医院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附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和竣工意见书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事实依据 | 类似****点击查看医院特定行业 | |
法律依据 | 以上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
质疑请求 | 质疑事项取消、更正 | |
关于质疑事项2的答复 | 质疑答复2 | 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
质疑事项3 | 质疑事项3 | 信用荣誉(满分5分) 供应商同时持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有效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
事实依据 | 管理****点击查看公司内控管理,与本项目的合同履约无关,没有实际需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加分项也对小微企业构成了歧视排他。 | |
法律依据 | 以上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且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以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的要求,属于在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上歧视和排斥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 | |
质疑请求 | 质疑事项取消、更正 | |
关于质疑事项3的答复 | 质疑答复3 | 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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