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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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市**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611单元D0071 | 2,358,000.00元 | 95.44 |
采购包1(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
工程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 | 项 | 潘怡欣 | 闽1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823、闽G209-10460、闽**B(2014)****点击查看276 | 2,35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吕阳泽 |
评审专家: | 徐建力 、 郑泽民 、 熊友霞 、 黄长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城南支行,账号:4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2891,收款单位:****点击查看。(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1.75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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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门市**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
联系方式:132****点击查看5790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707、****点击查看709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陈红艳
电话:0592-****点击查看707、****点击查看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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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0日